美诺华: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 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宁波 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尊重事实、协同应 对、高效处理"的原则,正确把握、引导舆论导向,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 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 司 成 立 应 对 舆 情 管 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以 下 简 称 " 舆 情 工 作 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 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