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 及《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六 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