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三 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 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