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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 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