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华安证券") 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负责长阳科技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 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长阳科技签订保荐协议,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