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 柳钢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汪建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 章的要求: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汪建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