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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的委托,负 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董事会对股 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