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 联环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 公司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 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 事长 1 名,设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