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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 联环药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决策行 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避免经营失误,防止资产损失,根据《中国 共产党党章》、《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 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扬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建立市属企业"三重一 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 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 由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一 般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资产 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年度生 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 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