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四) 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 上的证券投资; (五)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 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获得收益为目的,有利于公司发展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 行为。证券投资的具体内容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