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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被行政处罚
Qi Lu Wan Bao·2025-08-26 23:44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贵州)获悉,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遵义市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0.5万 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14日。 违法事实为:2025年5月1日,汇川区2015年千工堰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遵义市上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办理建筑垃圾产生、运输 和处置核准手续,产生建筑垃圾,并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进行运输。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2025〕汇绩执01字第85号 | | ---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作为河溪坝棚户区2号地块项目的建设单位,该项目于2014年3月开始动工修建,2017年 建筑高度21.45米,建筑层数地上7层;20-21栋和23-24栋建筑高度57.45米,建筑层数地上19层;2 6层。该项目属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应当申请消防验收。截至本 该项目消防验收合格的相关手续,该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营自投入使用的行为情况属实,违法事;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8条1款2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