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亚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1号——持续督导(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南亚新材的持续督 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 荐 机 构 已 与 公 司 签 署 了 保 荐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2025年上半年,公司未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