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首 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 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七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