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 事会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 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和报告工作,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 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