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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通: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有关的文件资料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 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长盈通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 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