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2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 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 失,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 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