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 京华激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 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 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