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10件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
Xin Hua She·2025-08-27 10:32
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黄某雇佣陈某等人在2018年至2023年3月间租用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长江 岸边一处废弃厂房,私自铺设暗管连通至长江。李某某、王某某等中间人明知黄某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 质,仍使用危险品槽罐车,将长三角地区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稀硫酸""废盐酸"等危险废 物运输至厂房内,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置的情况下,交由黄某通过暗管向长江直接排放。直至案发,黄某 等24人、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向长江直排23125吨危险废物。经鉴定,上述违法行为造成生态 环境损害数额为1.06亿余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7日在浙江湖州发布了10件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在这些典型案例中,办案 机关依法惩治破坏和污染环境资源犯罪,揭示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点、难点和发力点。 针对家具制造、纺织染整等行业企业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导致挥发性有机物 (VOCs)违法直接排放的问题,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深挖行业性普遍问题,通过构建大数据法 律监督模型批量发现案件线索,以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促进辖区企业完成技术升级,完善VOCs废气排放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