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定义 (一)全资子公司:由本公司 100%控股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包括绝对控股和参股但实行实质性管 理的子公司;参股但实行实质性管理即虽持股比例小于 50%, 但其他股东非常分散,无法形成超过本公司股份数的团体,或 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高层由本公司实际控制; (三)参股公司:指本公司持有股份但不具有控制地位的 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6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上市公司的 组织结构、资源、资产、投资和运作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上 市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总体形象和 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 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 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可参照执 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子公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