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26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副总 经理召集和主持,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根据议题内容列席 会议,其他参会人员根据需要由总经理指定。 第二章 会议议题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经理层成员或相关部室、 所属子公司提出,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后提交会议研究。 第六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由主办部门准备 议题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交会务组织部门列入议题 预案,呈报总经理审定。 (一)对一般规章制度类议题,主办部门应按照集团公司 制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征求相关领导和负责内控、 合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意见,经集团分管领导专题会议 研究后,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 (二)对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议题,主办部门应事先 征求相关领导和其他部门意见后,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研究。 (三)对按照规定应提供专业机构或专家审查论证意见的 议题,主办部门应事先提交审查论证,将审查论证报告或咨 询意见随同部门意见一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 (四)对涉及合同审定的议题,主办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