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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 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 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 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定期报告 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 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信息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 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