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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6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 效率,增强公司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 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本制度所称 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按照 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 可控等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第六条 《公司章程》中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 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 第七条 董事会拟对股东会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