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 经理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 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若干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对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统称公司 经理层。 第三条 制订本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总经理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决策程序,促使公 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和有效地进行,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 学决策水平。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和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 队合作精神; (二)大学或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 济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