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戴军先生、 Torsten Vahrenkamp 先生、李良玉女士、朱华侨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综上所述,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