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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致: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旭阳科技大厦 1 号(东)楼 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