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