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决定
Shan Xi Ri Bao·2025-08-27 22:55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四届〕第四十八号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决定》已于2025年7月30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 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二、将第三条改为两条,分别作为第四条、第七条,修改为: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