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Shan Xi Ri Bao·2025-08-27 22: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目 录 第三章 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五章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第六章 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 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 第八章 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第九章 审议意见和跟踪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本办法。 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应当与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相衔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可以根 据实际需要作出适当调整。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 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