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拟回购注销46.8万股限制性股票,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涉及其中
2025年8月,龙泉股份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公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此出具 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已获部分授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8月18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议案。因刘强、 余代宝2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共计468,000股限制性股票。 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样基于上述两名激励对象离 职原因,同意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此外,监事会也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不过,本次回购注销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详情回购原因及数量:依据《2024年激励计划》,因聘用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 动辞职经同意的激励对象,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 象中,刘强、余代宝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共计19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回购注销期间,未发生影响股本总额或股票价格的事 项,所以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00元/股。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