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音飞储存: 音飞储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南京音飞 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 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