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瑞声: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 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 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