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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 总监。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泰 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总经理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 对应。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 准则。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