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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农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系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 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 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