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 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务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以及《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证券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