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本次花王 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 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 风险责任。 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