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 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 投资的统称,其中主业范围投资是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与公司业务有直接 协同效应的投资,非主业范围投资指公司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所投资 标的与公司业务无直接关联。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投资项目立项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各自的 权限,分级审批。 第五条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