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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力医疗: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五条 股东会投票选举董事前,大会主持人应宣读累积投票制的说明,并 就股东对累积投票的相关问题予以解答。该说明可以采用如下举例的方法,介绍 累积投票的投票方式:"本次选举 N 名董事,如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 万股,则该股东共享有 10×N 票的表决权。该股东可以将 10×N 票集中投给一 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10×N 票分散投给数个候选人。" 第六条 公司股东可以将其享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候选人中的其中 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人,但其累积投票权数不得超过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的投票权总数。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七条 适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所有 董事,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目; (二) 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小于或等于其所合法拥有的投 票数目,则该选票有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