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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8-29 16:5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本财务顾问") 接受委托,担任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 团"、"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盾量子"、"上市公司"、"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 导期从国盾量子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从 2024 年 3 月 半年度报告及日常沟通,国泰海通出具了 2025 年二季度(从 2025 年 4 月 1 日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 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与国盾量子提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国盾量子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负责。 释义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