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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 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 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 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积极为 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 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