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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莲 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董事长及至 少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经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决定的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重组、融资等方案进行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