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事委员担任,经委员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