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应当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 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