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八月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 录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 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 财产。 除职工代表董事外,其他董事由股东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