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 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 33 名激励对象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