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明确首席执行官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首席执行官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高级副总裁、各职能首席官若干名,由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第五条 首席执行官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首席执行官、高级副总裁、各职能首席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首席执行官、高级副总裁、各职能首席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 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七条 首席执行官、高级副总裁、各职能首席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 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 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