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披露公司章程,明确公司治理与运营规范



近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最新版公司章程,该章程于2005年5月14日由公司200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并历经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于2025年8月29日由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行 使多项重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 书,对董事会负责。 财务与利润分配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时披露财务报告。税后利润按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 取任意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顺序使用。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在特定条件下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或发放股票股利。 此次公司章程的公布,为中国神华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为投资者了解公 司治理和运营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国神华经国资委国资改革〔2004〕1005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以发起方式设立,注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