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与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 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等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