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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 总经理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8-29 17:47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 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悍高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除董事会秘书之外的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董事会秘书依据《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若干名,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协 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五条 董事可以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 可以连任。在任职期间,可以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