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 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 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办法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应按照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共同制定 激励方案。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