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第二章 第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 效监督,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和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 监控,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 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本 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 ("《公司章程》" 曲美家居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注册会计师时,应对年审注册会计 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 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 ...